律政司司長
陳莎莎(CHAN SHA SHA)
[2018] HKCA 783
CAAR 3/2018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刑事司法管轄權
覆核申請2018年第3號
(原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17年第7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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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誤
由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潘兆初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於2018年11月21日就上述案件頒下的判案書內有以下更正,敬請留意。
1. 第9頁第25段I行的“申請人”實為“答辯人”。 2. 第15頁第48段I行的“申請人”實為“答辯人”。
1. 第9頁第25段I行的“申請人”實為“答辯人”。
2. 第15頁第48段I行的“申請人”實為“答辯人”。
日期: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