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家胜(WEI JIASHENG)
香港特別行政區
CACC 368M/2015
CACC 368/2015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刑事司法管轄權
更新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刑事上訴案件2015年第368號
(原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15年第3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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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誤
1. 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張澤祐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於2017年2月14日就上述案件頒下的判案書內有以下更正,敬請留意。
“第20頁的‘答辯人:由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大偉代表’實為‘答辯人:由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大偉及檢控官阮敏罡代表’。”
日期: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