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麗娟
香港警務處處長
HCMP 3152A/2015
HCMP 3152/2015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雜項案件2015年第3152號
(擬上訴的原本案件:高等法院民事訴訟2013年第23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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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 費 決 定 書
上訴法庭法官潘兆初頒發上訴庭訟費決定書:
1. 經考慮答辯人的訟費清單及申請人的書面回應後,本庭評定答辯人的訟費為港幣12,000.00元。本庭並命令申請人即時把所評定的訟費港幣12,000.00元支付予答辯人。
申請人:無律師代表
答辯人:由政府律師施潔文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