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倫
香港特別行政區
HCMA 690M/2011
HCMA 690/2011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定罪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11年第690號
(原觀塘裁判法院刑事案件2011年第9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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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彭寶琴
聆訊日期 : 2012年4月11日
判決日期 : 2012年5月16日
斟誤日期 : 2012年5月23日
斟 誤
1. 第2段「串謀斯詐」應為「串謀欺詐」。
2. 第11段,「製定借貸上限」應為「制定借貸上限」。
3. 第14段第(1)分段,「自願參予」應為「自願參與」。
4. 第22段,「參予會面」應為「參與會面」。
5. 分段標題「第(2)項上訴理由:串謀斯詐」應為「第(2)項上訴理由:串謀欺詐」。
6. 第29段,「其至乎」應為「甚至乎」。
7. 第36段,「經濟捐失」應為「經濟損失」。
8. 第48段,「作出會答」應為「作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