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先生
社會福利署署長
[2021] HKCA 1457
CAcV 574/2019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
上訴法庭
民事上訴案件2019年第574號
(原本案件編號:高等法院雜項案件2018年第10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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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案書
上訴法庭法官袁家寧頒發上訴法庭判案書:
1. 本庭於2021年8月9日頒發判案書,駁回W先生的上訴許可申請,並作出暫准訟費命令。
2. 其後雙方都沒有要求更改該暫准命令,署長繼而提交訟費單,W先生亦沒有對該訟費單提出仼何反對。
3. 本庭考慮該訟費單後,認為合理,因此以簡易形式評核訟費為$10,794。
申請人:無律師代表,親自行事。
答辯人:由律政司政府律師王家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