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CC 16/2010
HCCC16/2010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
原訟法庭
刑事案件2010年第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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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 以下內容乃法庭數碼錄音謄本
官: 被告早於裁判法院承認過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而家交由我懲處。
同意案情指被告因為行為可疑,被探員截停,結果被發現手持嘅膠袋內藏以凈含毒量計179.87克嘅氯胺酮。警誡下,佢聲稱為錢而同人帶毒,被捕嗰陣時正好係從指定嘅地點攞到毒品,準備運去另一個地方。 被告即將22歲,香港出生及受教育至中二程度,被捕時未婚,為裝修工人,同父母同埋姐姐同住。 此外,佢有四項前科,罪名全部都係管有危險藥物。 求情嗰時,律師話被告今次犯案基本上都係因為經濟問題。此外,律師又話,被告實非典型嘅為非作歹嘅人,今次只係一時犯下呢類型嘅案件,懇求輕判,不過呢啲都唔係有效嘅求情理由嚟嘅。 觀乎涉案毒品嘅數量,一個合適嘅量刑起點應該係七年半,被告認罪,可以得到三分一嘅扣減,就下調至5年。不過之後就再冇減刑嘅理由。 我正式宣判被告需要為本案入獄5年。
同意案情指被告因為行為可疑,被探員截停,結果被發現手持嘅膠袋內藏以凈含毒量計179.87克嘅氯胺酮。警誡下,佢聲稱為錢而同人帶毒,被捕嗰陣時正好係從指定嘅地點攞到毒品,準備運去另一個地方。
被告即將22歲,香港出生及受教育至中二程度,被捕時未婚,為裝修工人,同父母同埋姐姐同住。
此外,佢有四項前科,罪名全部都係管有危險藥物。
求情嗰時,律師話被告今次犯案基本上都係因為經濟問題。此外,律師又話,被告實非典型嘅為非作歹嘅人,今次只係一時犯下呢類型嘅案件,懇求輕判,不過呢啲都唔係有效嘅求情理由嚟嘅。
觀乎涉案毒品嘅數量,一個合適嘅量刑起點應該係七年半,被告認罪,可以得到三分一嘅扣減,就下調至5年。不過之後就再冇減刑嘅理由。
我正式宣判被告需要為本案入獄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