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廣文
香港特別行政區
HCMA 86/2011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定罪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11年第86號
(原粉嶺裁判法院案件2010年第17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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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杜麗冰
聆訊日期:2011年8月3日
裁決日期:2011年 8 月3日
判案書
1. 本席參照裁判法官的裁斷陳述書,亦得知法庭已經以掛號信通知上訴人今日的聆訊,但上訴人選擇不出席聆訊,而他亦沒有通知法庭有任何理由而缺席。
2. 本席同意李大律師的陳詞指上訴人沒有呈交任何的上訴理由,本席也看不到有任何理由推翻裁判法官的定罪,因此,這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答辯人:由律政司李俊文高級檢控官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人:無律師代表,缺席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