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H, CWY
CACV 221A/2012
CACV 221/2012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民事司法管轄權
民事上訴
案件編號:民事上訴案件2012年第221號
(原家事法庭婚姻訴訟編號2011年第3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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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費判案書
上訴法庭法官林文瀚頒發上訴法庭訟費判案書:
1. 本庭在閱讀及考慮雙方就訟費的陳詞及立場後,作出以下關於訟費的判決:
(a) 本上訴案的訟費(包括2013年4月2日聆訊的訟費)本庭頒令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訟費;及 (b) 女方本身的訟費則按照《法律援助規例》予以評定。
(a) 本上訴案的訟費(包括2013年4月2日聆訊的訟費)本庭頒令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訟費;及
(b) 女方本身的訟費則按照《法律援助規例》予以評定。
呈請人(答辯人): 由簡松年律師行代表。
答辯人(上訴人) :無律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