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肇嵐(Lam Siu Lam), 胡裕恆(Woo Yu Hang)
香港特別行政區
CACC 451M/2011
CACC 451/2011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刑事司法管轄權
定罪及定罪逾期上訴許可申請
刑事上訴案件2011年第451號
(原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11年第5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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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誤
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張慧玲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潘敏琦於2013年2月18日就上述案件頒下的判案理由書內有以下更正,敬請留意。
“第12頁的答辯人實為‘由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代表’。”
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書記何家茵
日期: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