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CC 256/2010
HCCC256/2010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
原訟法庭
刑事案件2010年第2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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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 以下內容乃法庭數碼錄音謄本
官: 被告人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涉案毒品是67.25克「冰」。
今年3月15日晚約九時半,一隊警員搜查碧街碧蘭大廈828室,當時被告人與女朋友在單位內。警員分別在書檯面、書檯抽屜和廁所假天花上面檢獲涉案的「冰」,被告人承認這些「冰」是替女朋友買回來,他可得到部分作為吸食,被告人今天表示每天需吸食0.3克「冰」,根據警方資料,涉案份量的「冰」市價為四萬六千餘元。 被告人現年41歲,二十六次犯罪紀錄,五次是藏毒,曾於2001年因販毒判監9個月,兩次進戒毒所。他受教育至中一,是裝修工人,日薪500元,有毒癮。被告已離婚,有兒子,現3歲,現寄住寄養家庭,他有兩姊姊、一弟,母親73歲,因腦退化而入住養老院。被告人呈上求情信表示後悔,希望重新做人,與兒子一起成長,希望本席輕判。 販運「冰」有清晰的量刑指引,應判阻嚇性刑罰。家庭成員因而受苦,不是有力的求情理由。本案的份量應監禁七至十年,考慮過被告人的個人背景和案情,沒有再可減刑的理由,本席以九年另十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減刑三年另四個月,現判被告人入獄六年另六個月。
今年3月15日晚約九時半,一隊警員搜查碧街碧蘭大廈828室,當時被告人與女朋友在單位內。警員分別在書檯面、書檯抽屜和廁所假天花上面檢獲涉案的「冰」,被告人承認這些「冰」是替女朋友買回來,他可得到部分作為吸食,被告人今天表示每天需吸食0.3克「冰」,根據警方資料,涉案份量的「冰」市價為四萬六千餘元。
被告人現年41歲,二十六次犯罪紀錄,五次是藏毒,曾於2001年因販毒判監9個月,兩次進戒毒所。他受教育至中一,是裝修工人,日薪500元,有毒癮。被告已離婚,有兒子,現3歲,現寄住寄養家庭,他有兩姊姊、一弟,母親73歲,因腦退化而入住養老院。被告人呈上求情信表示後悔,希望重新做人,與兒子一起成長,希望本席輕判。
販運「冰」有清晰的量刑指引,應判阻嚇性刑罰。家庭成員因而受苦,不是有力的求情理由。本案的份量應監禁七至十年,考慮過被告人的個人背景和案情,沒有再可減刑的理由,本席以九年另十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減刑三年另四個月,現判被告人入獄六年另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