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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C 1121/2018
[2019] HKDC 939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刑事案件2018年第11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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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士: |
張文輝先生,為外聘律師,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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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禮賢先生,由法律援助署委派的傅雨康律師行延聘,
代表被告人 |
| 控罪: |
[1]、[3] 至 [9] 及 [11] 盜竊罪(Thef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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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理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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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
1. 被告人承認九項盜竊罪(即控罪一、三至九和十一),其餘的控罪二和控罪十經控辯雙方同意留在法庭檔案,未得法庭批准,不得提出檢控。
案情
2. 控罪一、三至九和十一這九項罪發生在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9月26日一個多月內。被告人在九龍區九間不同店鋪乘人不覺,從店內偷走以下物品:—
| 控罪 |
日期 |
物品 |
價值 |
| 一 |
2018年8月9日 |
一個相機鏡頭 |
5,800元 |
| 三 |
2018年8月19日 |
一部桌上電腦 |
2,500元 |
| 四 |
2018年8月25日 |
一部風扇 |
2,760元 |
| 五 |
2018年8月27日 |
兩盒耳機 |
5,176元 |
| 六 |
2018年9月8日 |
一部智能電話 |
2,688元 |
| 七 |
2018年9月19日 |
一個變形金剛公仔 |
2,999元 |
| 八 |
2018年9月23日 |
三十個百獸王公仔 |
1,800元 |
| 九 |
2018年9月23日 |
一個高達公仔模型 |
3,380元 |
| 十一 |
2018年9月26日 |
一個鐵甲威龍公仔 |
2,000元 |
以上所有物品總值計為29,103元。
3. 警方接到報案,調查一些失竊商鋪的閉路電視錄像,將被告人列入通緝名單。
4. 被告人在控罪十一發生後大約二十五分鐘,便遭巡邏警員截停及拘捕。在警誡下,被告人表示自己經濟拮据,所以偷東西。他當時管有從控罪十一的店鋪偷來的鐵甲威龍公仔,被告人承認他從商店偷來那個公仔。
5. 回到警署,被告人向警方進一步承認,他從案中各間店鋪盜竊。其他偷來的物品已給他變賣,錢已花光。
6. 控方指案中的一些店鋪的閉路電視把被告人拍攝得容貌清楚,有些店員亦認出被告人。因此,即使被告人不向警方坦白招認,控方也可成功將被告人檢控案中各罪。辯方對此說法並無異議。
案底
7. 被告人現年34歲,他在2005年至2018年有十三次定罪紀錄,其中,第一、二、三、五、六、十及十一項定罪均涉及不誠實罪行,分別為2005年兩項盜竊罪、2007年一項沒有付款便離去罪、2009年兩項盜竊罪、2017年一項盜竊罪及2017年一項企圖欺詐罪。
求情
8. 辯方律師在求情書中說出,被告人任地盤工人,月入15,000元左右,他已經離婚,和母親及妹妹同住,被告人每月會給5,000元家用。
9. 律師指被告人的祖父在2018年7月去世,加上當時被告人失業,經濟拮据,引致他犯下本案的連串罪行。
10. 律師指被告人遭還押後已立志改過,希望法庭對他作出輕判。
11. 辯方律師引述一宗區域法院判刑案例DCCC 391/2018,香港特別行政區訴簡浩榮及嚴建和,該案的兩名被告人聯手從十一間店鋪盜竊,他們犯案時曾用剪刀剪斷貨物的防盜繩。兩名被告人有相類案底。該案的法官將每罪的判刑起點定為12個月監禁,給予兩名被告人認罪的三分一扣減,將每項控罪的認罪判刑定為8個月監禁,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兩名被告人共犯十一項盜竊罪,總認罪判刑為28個月監禁。
12. 辯方律師說,本案的案情沒有上述那宗案例般嚴重。律師又指,本案的被告人雖然過往有多次不誠實犯罪紀錄,但有些已經是早年的事,律師希望法庭不要對被告人加刑,盡量對他輕判。
判刑
13. 被告人在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9月26日大約一個半月內從九間不同店鋪偷竊各類商品,總值大約29,000元。九項控罪中,只有控罪十一的被盜公仔(價值約2,000元)被尋回,其餘八罪的大約27,000元失物已遭被告人變賣,被告人已經把錢花光。
14. 被告人犯案時是獨自行事,並無配備工具,他的犯案手法簡單,趁店員不覺,順手牽羊。不過,本席不同意辯方律師指被告人只是一名機會主義犯罪者。被告人屢屢盜竊,控罪八及控罪九更是發生在同一日內,被告人過往有多次相類案底,本席肯定被告人是一名慣匪,屢犯未改,實難獲得輕判。
15. 被告人在案中偷的物品由價值千多元至數千元不等,本席將九項控罪的判刑起點都定為9個月監禁。被告人盡早認罪,可得三分一判刑扣減,每罪的認罪判刑是6個月監禁。
16. 九罪的被盜物品總值約為29,000元,只有控罪十一那個價值約2,000元的公仔被尋回。本席認為九罪的總判刑起點應為兩年九個月監禁(即33個月監禁)。經認罪三分一扣減後,總認罪判刑應為22個月監禁。本席頒令控罪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這八項罪,每罪其中兩個月監禁須各自分期執行,並和控罪一的6個月監禁分期執行。九罪的總認罪刑期便成為22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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