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英洪(TAN YINGHONG), 呂銀華(LU YINHUA)
香港特別行政區
CACC 267/2016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刑事司法管轄權
判刑上訴許可申請
刑事上訴案件2016年第267號
(原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16年第3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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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案書
1. 原審法官以3年半監禁作為“企圖入屋犯法”罪的量刑基準可被視為明顯過重。因此,本席批准兩名申請人就判刑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
答辯人:陳詞大綱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連普禧呈交。
申請人: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