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卓庭
香港特別行政區
CACC 33/2017
[2019] HKCA 1359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刑事司法管轄權
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刑事上訴案件 2017 年第 33 號
(原高等法院刑事案件 2015 年第 159 號及 2016 年第 263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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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
1. 本席認為「傳聞證供」的上訴理由具有合理爭辯點,故此本席給予上訴許可,讓上訴法庭三位法官處理本上訴。其他的兩項上訴理由將由上訴法庭同時處理。
2. 本席建議第一被告人的招認及第一控方證人的證供謄本列入上訴文件冊內。
答辯人: 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代表。
申請人: 由柯伍陳律師事務所轉聘張達明訟辯律師(刑事案件)代表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何卓庭
CA · 31 Mar 2020 · [2020] HKCA 360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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