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陞
香港特別行政區
HCMA 596/2014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不服命令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14年第596號
(原觀塘裁判法院刑事案件2014年第5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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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案 書
1. 本上訴案件因答辯人一方不反對有關的上訴,故本席頒令上訴得直。
2. 上訴人一方可取得此案件於2014 年1 月28 日、3 月3 日、3 月25 日、8 月18 日、9 月16至18 日的訟費。假若雙方未能就訟費的金額達成協議,金額將交由聆案官處理及釐定。
答辯人:由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郭嘉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人:由湛耀強律師行轉聘楊若全大律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