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耀明(CHAN YIU MING)
香港特別行政區
[2018] HKCA 262 · CACC 170A/2016
CACC 170/2016 及CACC 10/2018
[2018] HKCA 262
CACC 170/2016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刑事司法管轄權
逾期判刑上訴許可申請
刑事上訴案件2016年第170號
(原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15年第483、553及9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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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C 10/2018
刑事上訴案件2018年第10號
(原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15年第483、553及953號(A))
(一併審理)
判案書
1. 基於本庭在2017年8月29日在同案的判決,申請人的判刑可視為過重。因此,本席批准申請人逾期就判刑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
答辯人: 陳詞大綱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吳卓樺呈交。
申請人: 陳詞大綱由法律援助署委派大律師林芷瑩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