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浩傑(CHEUNG HO KIT)
香港特別行政區
[2018] HKCA 978
CACC 242/2018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刑事司法管轄權
定罪及判刑逾期上訴許可申請
刑事上訴案件2018年第242號
(原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17年第7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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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案書
1. 在本案,控方在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人沒有作供,亦沒有傳召證人作供時作出結案陳詞,及雙方同意的專家證人證供和事後出現的另一專家證人證供不符時,會否導致審訊不公平有值得爭拗的地方。因此,本席批准申請人就定罪及判刑提出的逾期上訴許可申請。
答辯人:陳詞大綱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江祖胤呈交。
申請人:陳詞大綱由林洋鋐律師行轉聘大律師李煒鍵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