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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J 903A/2011
DCCJ903/2011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民事訴訟2011年第9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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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區域法院法官陳美蘭內庭聆訊(公開)
聆訊日期:2011年5月30日
宣讀判決書日期:2011年5月30日
判決書
1. 審閱過文件,並聽取雙方補充陳詞後,本席認為原告人未能顯示她因為被告人的任何疏忽、或失誤、或違反法律之行為,而遺失她聲稱遺失的新鈔票。本席未能察覺原告人的上訴有合理機會得直,亦未能察覺有任何其他原因進行上訴的聆訊。
2. 因此,本席並不批予上訴許可。原告人須支付被告人是次上訴許可申請的訟費。
原告人:無律師代表,親自應訊
被告人:由孖士打律師行楊珮琪律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