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CC 410/2010
HCCC410/2010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
原訟法庭
刑事案件2010年第4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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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 以下內容乃法庭數碼錄音謄本
官: 被告係承認咗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被告人承認控罪同埋同意案情。
簡單嚟講,被告人喺落馬洲管制站入境嘅時候,係被海關截停同埋搜查,海關關員喺被告嘅內褲裡面係搵到控罪所指嘅毒品,呢一批毒品估計嗰個市價大約係五萬鈫嘅。 被告今年53歲,有五次嘅刑事紀錄,以往曾經因為相同嘅罪行,係被判監9年嘅。代表大律師喺求情嘅時間提出話被告都係因為喺搵工方面走頭無路,所以先至甘於被人利用,再涉及販運毒品。當然,以被告嘅年紀同埋佢嘅刑事紀錄嘅情況嚟講,搵工係會比較困難,但係佢都唔可以因此而再涉及販運毒品去搵呢個快錢嘅。至於以前嘅呢個販毒案呢,根據袁大律師所指,就係已經係較早前所干犯,而唔係99年嘅事情。而袁大律師亦都盡力為咗被告係作出咗求情,希望本席唔好因為本案嘅一啲案情係加刑。 考慮到本案涉及毒品嘅份量,本席會根據有關嘅指引,係以八年作為刑期嘅起點,因為被告承認咗控罪,可以得到三分一嘅減免,即係話個監禁會係五年四個月。 雖然本席接納袁大律師嘅求情,唔作出加刑嘅考慮,但本席亦都睇唔到有其他有效減刑嘅因素,因此刑期係五年四個月。
簡單嚟講,被告人喺落馬洲管制站入境嘅時候,係被海關截停同埋搜查,海關關員喺被告嘅內褲裡面係搵到控罪所指嘅毒品,呢一批毒品估計嗰個市價大約係五萬鈫嘅。
被告今年53歲,有五次嘅刑事紀錄,以往曾經因為相同嘅罪行,係被判監9年嘅。代表大律師喺求情嘅時間提出話被告都係因為喺搵工方面走頭無路,所以先至甘於被人利用,再涉及販運毒品。當然,以被告嘅年紀同埋佢嘅刑事紀錄嘅情況嚟講,搵工係會比較困難,但係佢都唔可以因此而再涉及販運毒品去搵呢個快錢嘅。至於以前嘅呢個販毒案呢,根據袁大律師所指,就係已經係較早前所干犯,而唔係99年嘅事情。而袁大律師亦都盡力為咗被告係作出咗求情,希望本席唔好因為本案嘅一啲案情係加刑。
考慮到本案涉及毒品嘅份量,本席會根據有關嘅指引,係以八年作為刑期嘅起點,因為被告承認咗控罪,可以得到三分一嘅減免,即係話個監禁會係五年四個月。
雖然本席接納袁大律師嘅求情,唔作出加刑嘅考慮,但本席亦都睇唔到有其他有效減刑嘅因素,因此刑期係五年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