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U LUNG HOI(丘龍海)
梁慧頤
HCMP 751A/2009
HCMP 751/2009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民事司法管轄權
高院雜項案件2009年第751號
(擬上訴的原本案件:區院民事訴訟2008年第33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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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費判決書
頒發訟費判決
1. 本庭在2009年5月15日駁回被告人的上訴許可申請,現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62號命令第9A(1)條,以簡易程序評估被告人申請上訴許可的訟費。
2. 原告人的代表律師於2009年5月25日向本庭提交訟費陳述書,要求訟費數額港幣11,018元,被告人並無就原告人的訟費陳述書向法院提交回應。
3. 本庭認為原告人要求的數額合理,故命令被告人就其上訴許可的申請須支付原告人訟費,訟費金額為港幣11,0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