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
朱佩賢
[2025] HKCFI 387
HCMA 393/2023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案件呈述上訴
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23年第393號
(原西九龍裁判法院刑事案件2019年第40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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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誤
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姚勳智就上述案件所頒發的判案書內有以下更正,敬請留意:
1. 於第1頁H至K行上訴人應為「律政司司長」,而答辯人應為「朱佩賢」。
2. 於第22頁N至P行應為:「答辯人:由鄭國洪律師事務所延聘的關文渭大律師及陳靄霆大律師代表」及「上訴人: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先生及高級檢控官徐倩姿女士代表」。
日期:
2025年2月25日